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焦点] 时间:2025-10-04 00:32:01 来源:一身两役网 作者:休闲 点击:28次
许昌2家门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店主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1 14:07 来源:豫都网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摘要]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许昌行政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家门拘留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店非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法储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存烟 2016年12月23日上午,花爆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
本报讯 (记者 王利辉 通讯员 曹秀军) 1月11日,竹店主被记者从魏都区公安分局获悉,许昌行政魏都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两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家门拘留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箱,店非两名店主被行政拘留。法储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存烟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对莲城大道西段两个经营烟花爆竹的花爆门店进行检查,当场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竹店主被并和店主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治安管理责任书。许昌行政民警明确告知店主,根据《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规定,2016年12月1日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016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再次对以上两家门店进行实地检查并告知店主相关事项,两名店主均明确表示不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然而,魏都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这两家门店仍有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迹象,遂将情况及时上报并开展秘密侦查。
1月4日下午,魏都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南关派出所联合魏都区安监局对这两家门店进行集中查处,当场搜出烟花爆竹10余箱。
根据前期摸排情况,执法人员继续对商家位于塔湾社区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烟花爆竹30余箱。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魏都区公安分局将两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门店的负责人刘某、李某行政拘留。扣押的40余箱烟花爆竹已被警方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 温枢刚与哈电集团董事长黄伟会谈
- 后杜兰特时代之痛 雷霆内外线短板或将受到考验
- 6日NBA:詹姆斯扭腰逗欧文 热火前往休斯顿训练
- 天下晨間新聞 成本管理妖術?特斯拉Q1營收成長81%,打趴預期|天下雜誌
- 中空玻璃生产线结构组成 中空玻璃加工设备怎么调,行业资讯
- 一篇攻略,带你玩转晶•世界玻璃艺术馆!,经验交流
- 郑东新区房管局抵押预约统一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微信平台
- 同心社区开展心理辅导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_
- 哪檔最熱門?風險多高?高股息基金的5個真相|天下雜誌
- 天下晨間新聞 俄股結束休眠,自由落體預備!| 馬斯克快樂到跳舞|天下雜誌
- 厦门金门同放焰火 点燃两岸浓浓的亲情
- 被動收入當正職 38歲失業男月收460萬|天下雜誌
- 新茶饮产值7.18亿元,珠遵造就新“区”势
- 刺桐大桥南引桥段完成沥青铺设 整座大桥交通全线恢复